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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树

[投诉曝光] 在斑马线上被撞姜堰交警认定她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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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7 21: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泰州
三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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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7 21:18:03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关键。6月26日下午李网珍拒签认定证书,于姓交警却当天下午就放走了肇事车辆。我们在取车时得知那辆车很长,登记无牌唐狮,为黑色。肯定是机动车,而于姓交警定性为电动自行车。我们申请复核受到泰州交警支队支持,可是姜堰交警大队虽然找到放走的车子,让我们看,上面的粉笔字是新写的申请复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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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7 21:22:13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于还让我们去苏陈卖雅迪的店,说朱阿女把车放在那儿卖。我们三个人开车去看,却没有发现。这个于姓交警的所作所为令人匪夷所思。我们申请他回避,可是他还在联系车子,这个迷令人不解车子后来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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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7 21:23:47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没说三七,,只说是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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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7 21:28:15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姜堰交警说,斑马线是行人走的,骑车不算行人。我问为什么认定书不提汽车让行的事实,他们说,与让行无关。汽车不让行,李网珍看见路况肯定不会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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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7 21:30:36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正因为汽车让行,她才过。交警说,如果她下车推行就无责,只因骑过斑马线就是主责。这就是姜堰交警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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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7 21:41:54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无需打码!站得正行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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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7 22:56:41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温州
愿人民公仆按法律法规秉公执法,不要寒了老百姓的心!支持追求真相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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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8 06:12:36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明显交警偏向于朱阿女一方,可能摩托车主与交警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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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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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8 07:35:48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泰州
皆有可能,吹黑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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