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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麾下御者

[突发事件] 业委会主任篡改《民法典》误导业主,漠视党纪国法当严肃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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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5 07:59:21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泰州
喂养流浪的猫狗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国家法律必须更加明确表示,不能有模糊表达,否则就说明法律的严肃性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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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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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5 09: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泰州
楼主给物业戴的这个帽子也太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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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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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5 10:48:24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说实在的,定期投喂确实要负责,有大量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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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5 21:56:33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会打几个字看把你能的 你的行为不觉得可笑吗 野猫是小区里最让人头疼的物种 滋生细菌 跳蚤 现在好了 你和野猫都成为了本小区最不欢迎的了 喜欢野猫就带回家 半夜喂猫 搁着发论文显得自己有文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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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5 22:34:52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思an 发表于 2026-06-15 21:56
会打几个字看把你能的 你的行为不觉得可笑吗 野猫是小区里最让人头疼的物种 滋生细菌 跳蚤 现在好了 你和野猫都成为了本小区最不欢迎的了 喜欢野猫就带回家 半夜喂猫 搁着发论文显得自己有文采了?

任何人不得无视国家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故意、恶意篡改、变造、歪曲国家现行生效法律条款,该涉事人员在履职行文、制度制定、公开公示过程中,擅自对《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级正式法律条文进行删减、涂改、篡改释义,人为变更法定原文、曲解立法本意,变造合法有效的法律规范内容。其并非普通理解偏差或文字疏漏,而是主观刻意改动法定条款内容,以篡改后的虚假法条作为对外公示、履职适用、事务处置的依据,公开传播变造后的法律文本,严重扰乱法律适用秩序。

法律条文属于国家法定规范文件,具备绝对严肃性与权威性,任何个人无权涂改、变造、篡改。该人员知法违法,私自变造国家法律条款并公开使用、对外公示,已超出一般工作失职范畴,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编造并传播虚假法律信息,符合违法乃至刑事追责的构成要件,破坏基层法治公信力,造成恶劣的法律误导与社会影响。

为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捍卫司法严肃性、杜绝违法僭越行为,我方已完整固定全部法条篡改对比资料、公示留存记录、原始文稿等全套证据。现郑重作出严**明:对该人员恶意篡改法律条款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谴责,并依法永久保留向纪检、公安、司法机关提交控告材料、追究其行政违法及刑事责任的全部合法权利,坚决依法追责到底,绝不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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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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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5 22:41:27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既然能发表这个文章,或许你是知道一点法律的,那也应该明白,业委会本意是提醒那些爱心泛滥的人。如果你是爱猫人士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更应该知道其中的利害,如果你是一个旁观者,我只能说,你这个文章有点哗众取宠了。既然能在业主群,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向物业或者业委会反应,而不是乱给人扣高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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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5 22:42:06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思an 发表于 2026-06-15 21:56
会打几个字看把你能的 你的行为不觉得可笑吗 野猫是小区里最让人头疼的物种 滋生细菌 跳蚤 现在好了 你和野猫都成为了本小区最不欢迎的了 喜欢野猫就带回家 半夜喂猫 搁着发论文显得自己有文采了?

        任何人不得无视国家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故意、恶意篡改、变造、歪曲国家现行生效法律条款,该涉事人员在履职行文、制度制定、公开公示过程中,擅自对《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级正式法律条文进行删减、涂改、篡改释义,人为变更法定原文、曲解立法本意,变造合法有效的法律规范内容。其并非普通理解偏差或文字疏漏,而是主观刻意改动法定条款内容,以篡改后的虚假法条作为对外公示、履职适用、事务处置的依据,公开传播变造后的法律文本,严重扰乱法律适用秩序。
         法律条文属于国家法定规范文件,具备绝对严肃性与权威性,任何个人无权涂改、变造、篡改。该人员知法违法,私自变造国家法律条款并公开使用、对外公示,已超出一般工作失职范畴,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编造并传播虚假法律信息,符合违法乃至刑事追责的构成要件,破坏基层法治公信力,造成恶劣的法律误导与社会影响。
        为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捍卫司法严肃性、杜绝违法僭越行为,我方已完整固定全部法条篡改对比资料、公示留存记录、原始文稿等全套证据。现郑重作出严**明:对该人员恶意篡改法律条款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谴责,并依法永久保留向纪检、公安、司法机关提交控告材料、追究其行政违法及刑事责任的全部合法权利,坚决依法追责到底,绝不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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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5 22:54:08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苏州
到底是业委会误导了业主?还是博主的一些言论在误导大众?混淆视听?给业委会扣上“这么大一个莫须有的帽子”??
业委会跟物业解决的本意是什么??是阻止流浪猫肆意繁殖而采取相应措施?还是发法律条款,罚款?
流浪猫肆意繁殖,已经影响大家的正常生活。每年业委会,物业在积极打药水治虫,积极解决流浪猫肆意繁殖的情况,解决大家正常生活困扰时。博主在乎的只是法律??不是为民的生活?
小区是我们人居住的,不是让流浪猫肆意繁殖的。
真的爱猫,请带回家,请真爱。不要打着“爱猫人士的”幌子,解决了家里的残羹冷饭,又怕把自己家搞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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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5 23:25:54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麾下御者 发表于 2026-06-15 22:34
任何人不得无视国家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故意、恶意篡改、变造、歪曲国家现行生效法律条款,该涉事人员在履职行文、制度制定、公开公示过程中,擅自对《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级正式法律条文进行删减、涂改、篡改释义,人为变更法定原文、曲解立法本意,变造合法有效的法律规范内容。其并非普通理解偏差或文字疏漏,而是主观刻意改动法定条款内容,以篡改后的虚假法条作为对外公示、履职适用、事务处置的依据,公开传播变造后的法律文本,严重扰乱法律适用秩序。

法律条文属于国家法定规范文件,具备绝对严肃性与权威性,任何个人无权涂改、变造、篡改。该人员知法违法,私自变造国家法律条款并公开使用、对外公示,已超出一般工作失职范畴,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编造并传播虚假法律信息,符合违法乃至刑事追责的构成要件,破坏基层法治公信力,造成恶劣的法律误导与社会影响。

为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捍卫司法严肃性、杜绝违法僭越行为,我方已完整固定全部法条篡改对比资料、公示留存记录、原始文稿等全套证据。现郑重作出严**明:对该人员恶意篡改法律条款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谴责,并依法永久保留向纪检、公安、司法机关提交控告材料、追究其行政违法及刑事责任的全部合法权利,坚决依法追责到底,绝不姑息纵容。

你可拉倒吧 有本事在群里说你家几零几 我把野猫全给你送家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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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5 23:29:29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哈兰德宝 发表于 2026-06-15 22:54
到底是业委会误导了业主?还是博主的一些言论在误导大众?混淆视听?给业委会扣上“这么大一个莫须有的帽子”??
业委会跟物业解决的本意是什么??是阻止流浪猫肆意繁殖而采取相应措施?还是发法律条款,罚款?
流浪猫肆意繁殖,已经影响大家的正常生活。每年业委会,物业在积极打药水治虫,积极解决流浪猫肆意繁殖的情况,解决大家正常生活困扰时。博主在乎的只是法律??不是为民的生活?
小区是我们人居住的,不是让流浪猫肆意繁殖的。
真的爱猫,请带回家,请真爱。不要打着“爱猫人士的”幌子,解决了家里的残羹冷饭,又怕把自己家搞脏了!

这货就是我们小区的 别的业主都反对野猫 就他搁着当好人 喂野猫 还有理了 现在小区里面 野猫遍地 地下室跳蚤滋生  群主在群里发了不要喂野猫 他不敢在群里说话 却在这拿起了法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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