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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鸿昇置业有限公司买了一套朗悦湾的房子,在2021年10月1号与贵公司签了房子买卖合同承诺24年12月30号拿房,却没有拿到房,反而收延迟函说要到25年5月30号拿房,在这之间我们到个姜堰区信访局两次,,问题没有解决却接到派出所和社区的电话,然后又到信访局,口头说得好听,却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现在还有在装修之间出现好多好多质量问题,现在装修质量问题违约金,,却不知道怎么解决,还有开发商给我们车位代购卷有什么用,车位已经在买房时已交了,难道我们已交的车位他可以退给我们一部分吗?不知道这一些的问题怎么解决,求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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