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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城管局主要领导擅自浇筑楼板、栏杆改玻璃全封闭,增加建筑面积,是否属违建?
某主要领导所住天泽府6号楼是复式结构,南、北均有挑高,领导在空中擅自浇筑楼板三处,房子一层变两层,增加至少40多平方的建筑面积,增加楼面荷载,改变了整个小区的容积率,突破规划许可的红线。城管局答复不予查处。
这种二次改造是否合规,是否属于搭建违建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十九条等规定。
如是违法建设是否属于知法犯法?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请城管局、自规局、住建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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