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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5 09: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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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违建,执法人员你尽责了吗?
泰州市姜堰区顾高镇海韵新寓小区7栋楼33室商铺原规划建设为上下两层平房。多年前已竣工验收。现在三层上违章建筑一千多平方。于是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两次。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两次声称收到部门答复:顾高镇相关部门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整改,可其并未整改。可再次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12345声称收到部门答复:一直在督促其自行整改,其坚持称二楼顶蓬漏雨,私自搭建的彩钢板是做防漏撒施的,并没有违建。竣工验收后没有相关批准文件均为违章建筑,其顶蓬是否漏雨相关机构可以鉴定,另外,市场的防漏措施若干,为什么偏用违章建筑来做防漏措施呢?希望顾高相关部门不要咬文嚼字,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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