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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姜堰有个巴黎城,先有小区后建设快速路,南绕城前期现场踏勘忽略了凯旋门没有机动车可以出入。导致北门这边没有预留机动车道双向调头以及人行通道及电动车通道,这错误不能让业主买单吧!
2。 另外业主多次与社区干部一起前往交通局与领导沟通,领导也呈说确实这路对巴黎城业主有很大不便。
3。 中航还在交通局领导们还在讨论巴黎城出口问题时还没有结果时违法施工被业主与社区干部找到交通局领导后叫停后,最近再次找到领导与其沟通,那呈想下午的工夫直接派人强制施工
4。 修高架快速路,占用小区公共用地,没有公示任何征收补偿方案,也没有区政府的征收决定书,请问是否合理? 另外之前在这方面也问过交通局领导说是有补偿金额,既然有补偿金额为什么业主不知道? 但至今三年,业主问到社区物业统统否认没有收到这笔钱,那这笔钱到那去了?如果是有人自称是业主小区代表 全体业主签订协议那这些人业主代表又是谁?名单为什么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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