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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2 11: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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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江苏泰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故意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此种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导致消费者因此陷于错误认知并作出相应决定,应认定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有欺诈行为,相应合同应予撤销,公司应退还消费者服务费用,并就服务对消费者增加赔偿费用的三倍。{: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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