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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 发表于 2023-02-28 15:44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商家占用停车位的问题,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辖区中队已现场核查,情况属实,根据泰姜政发【2021】1号文件,现已赋权罗塘街道综合执法局行使职能,辖区中队已于2023年2月22日会同罗塘街道综合执法局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商户自行整改。商家未自行拆除,2月24日辖区中队配合罗塘街道综合执法局依法组织拆除了此两处阻尼设施,并要求商家不得再次安装。
你们辛苦了,感谢你们的工作付出,但是商家地锁是拆除了,但是每天还是拿广告牌占用车位,请你们解决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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