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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2 11: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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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江苏泰州
网友,你好:
我局于今年7月底按照区政府要求,根据《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开展人行道停车泊位的施划、违法停车管理工作。目前,我局主要在姜堰大道、人民路、振兴路、罗塘路、南北大街、东大街、长江路、三水大道、上海路、广茂巷、迎宾路等路段进行违停信息采集工作,其他路段的管理,将逐步开展。其中长江路(上海路口—229省道)是交警部门公示的严管路段,按照上级要求,严管路段管理时间为7:30—17:30。
网友反映的“只划了一半车位”的问题,经现场查看,未划车位的区域是住建部门在路面施工过程中设置的生态停车位,是可以停车的。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职能划分,在今年已经增加近800个停车泊位的基础上,继续梳理可增加车位的点位,增加停车位,尽可能缓解停车难的问题,根据季节、气候、管理实际实时调整管理作息时间并上报批准。
诉求人被采集信息的违停车辆未停放在车位内,而是停放在机动车与人行道出入口通道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停车行为。
违停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行政处罚不是管理的唯一手段,更不是目的,致力打造良好的停车秩序和市容环境是每一个城管人的使命,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停文明车,做文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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