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从姜堰泳乐游泳馆教练处购买了50张游泳券,到期时间到今年6月30日,因疫情原因,游泳馆闭馆,现我要求游泳馆顺延他们闭馆的时间被予以拒绝,理由是我购买的为特价卡,不可以顺延,经过不太友好的交涉,馆方说要么让我补差价要么跳过暑期补时间,我没有同意,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我要求馆方顺延时间的要求难道不合理吗?不管这些卡我能否用掉,闭关的时间就应该算到消费者头上吗?游泳馆为了暑期尽可能多的接收游泳培训,就牺牲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另外在交涉过程中,发现该游泳馆收费不正规,可通过向教练转账缴费,可向前台缴费,但都不给消费者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有的仅有收据,甚至有的连收据都没有!游泳馆内的卫生也不过关!暑期将至,希望不要有更多类似的情况发生!
Ps:上述情况已经向12315投诉举报,静候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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