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9月10日,家住姜堰区海姜大道边上,有个小区帝景蓝湾小区的女士,晚上下班回到小区,跟往常一样,把自个的电动车停放好,在监控摄像头范围之内。回到家里做家务晚饭,晚上也没有下楼骑电动车出门,一直到第二天早上7.45下楼,准备骑车去单位上班事,发现电动车里面的电池没有,非常郁闷,然后找到物业管理人员,沟通这件事情,想掉小区监控,看看能不能找到蛛丝马迹,可是物业管理人员,说监控摄像头是坏的,按照现在的物业管理规定,交过物业费,物业有权保护业主利益吧,可是现在物业推三阻四不问事,因为这位女士平时经济收入不高,家庭条件一般,这组电动车电池被人偷了,对她来说是个很大的损失,她本人也还是一位残疾。我发帖子的意思,下午有好心人能帮她,找到物业沟通解决这件事情,谢谢好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