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说出差,想让其他人昨天回复,我说算了,等领导回来见面谈。为此,我做了两点工作:一请江苏政风热线帮忙,看看他们有没有更专业的人士进行法律解读;二整理了一个咨询内容,省得见面无话聊。(内容附后)
我想想好笑,12345对我的书面回复说一号窗口对我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事实上解释说明了我还要再到她那儿受教?再说了,我已经直接去了一号窗口了,你倒是解释说明啊,为什么将我推给了秩序科呢?
原来是一号窗口自己没有弄明白,也解释不了,更说不清楚。
整理内容为:
图1 左转中置,信号灯在最左侧。图2 左转中置,信号灯在左转车道相应位置。(因为原图信号灯距离太远,看不清楚,换了一个位置截取了信号灯布置图片) 上传两张图中,均为左转车道在第3车道,不同的1图信号灯在最左侧,2图信号灯随左转车道做了相应变更。我想请教的是: 1. 这两张是不是都合规?如果合规,那为什么要在一个城市(泰州市)出现两个完全不同的交通信号灯位置呢?他们的依据是什么? 2. 左转中置的车道是否应当信号灯位置也做相应调整?如果有依据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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