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我区清明、会船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全力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节日出行环境,姜堰交警将从下周一起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我区交警部门将按照劝阻、警告、通报、曝光、处罚“五位一体”的原则,开展常态化电动自行车治理:一是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落实“一劝阻、二警告、三通报、四曝光”:二是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挪用、涂改、污损号牌”、“乱道、逆行、闯红灯”、“未满16周岁骑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通过勤务调整和警力部署变化,做到“两个严、两个延伸”。即在交通高峰期,依托示范路口、重点路段,严管电动车行车秩序,重点提高路面非机动车的守法率,并向外围延伸。交通平峰期,严查非机动车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并向晚间时段延伸。 具体行动措施还包括:
一是吹响齐抓共管“集结号”。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纳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警校共治,构建交警、家长、学校三位一体的交通管理模式,共同撑起平安伞。推动行业示范引领,指导外卖企业完善配送考核制度,引导安全守法文明配送。
二是筑牢源头监管“防护墙”。严把规范关,开展超标电动车查纠,严禁售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严把宣传关,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销售的同时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意识。严把监管关,民警深入电动车经销、维修点开展清查工作,切断电动车非法改装源头。
三是打好严管严治“组合拳”。依托当前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加大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现场纠违制止、警告教育、违法查处。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依托人脸识别、非现场抓拍等科技平台优势,通过集成指挥平台预警查获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查处管控力度。
四是紧绷遵规守法“安全弦”。紧扣“宣传开路、治理同步,宣传先行、查教结合”的理念,注重发挥宣传警示“软实力”,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对多次不守规矩的电动车骑行人实行实名曝光,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向其所属单位发函通报,建议约谈当事人,切实增强规矩意识。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姜堰大队大队长、姜堰分局党委委员孟敏表示,将持续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不断强化路面违法查纠力度,营造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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