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发期 为深入整治、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严厉打击私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成功捣毁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经查,丁某商店日常销售烟酒百货,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企图通过销售烟花爆竹在年前赚点钱。经警方清点,丁某在店内非法存储了“精品大地红”、“万事鸿发爆竹”等各类烟花爆竹151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丁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保证今后绝不再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警方最终对违法行为人丁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烟花爆竹是特殊商品,私自储存和贩运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必须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具备相关运输、储存、经营条件后才能经营。市民朋友们如果发现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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