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手机扫码登录更安全

广告
查看: 41946|回复: 0

行人过马路请勿“走捷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9-25 08: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泰州

      从近期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来看,很多行人为了省时间而“走捷径”,不按信号灯规定过马路,斜穿进入人行横道,见车少时随意斜穿马路,或者是顺着车行道边沿行走,这些行为都非常危险,事关交通安全,千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2020年7月16日,在省内市区一医院门前路段,张某未在人行横道里行走,欲穿越马路,见有车辆驶来慌忙折返,被一辆采取措施不当货车撞倒致伤,最后抢救无效死亡。后经事故认定,张某和货车司机负同等责任。

      警方提醒,行人横过城市街道和各类公路属于借道通行,应当注意以下5点:

      1、应当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通过,或者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通过。

      2、在乡村公路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马路,应该先向左看后向右看,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横过多条车行道或者车行道的车流量比较大时,可以采取“左右左”看,一条一条车道通过。

      3、横过道路时,千万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猛跑和后退,更不能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4、行人列队横过道路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直行通过,不要斜穿。

      5、夜间步行时,要尽量穿浅色明亮衣服或选择有路灯的地方横过道路。因为在夜间车流量少,车速一般较快,加之天黑驾驶人较难看见行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镇江市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x

关注人网公众号

网站申明:本站所有言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本平台仅提供视频、图片信息存储服务。

备案信息:苏ICP备16035471号-4 | 苏ICP备16035471号-5A | 苏ICP备16035471号-6X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