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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上午10时许,在328国道姜堰官白路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横过公路时,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收到撞击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及医护人员都赶到了现场进行处理,两车相撞时,骑车妇女与轿车相撞飞起,头部又与轿车挡风玻璃发生二次撞击。
从图片中不难看出,挡风玻璃已破碎成蜘蛛网状。若骑车妇女当时佩戴了头盔,可直接抵御外力对头部的冲击,头盔里的缓解层可以进一步减小作用于头部的力度,骑车妇女受重伤的概率将大大降低,或许可以躲过此劫!
姜堰交警提醒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文明骑行,做文明人 不逆行,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 生命只有一次,只有安全文明驾驶 才能最大程度的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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