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甸梅垛一路口发生一起轿车和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最后的结局令人惊讶……
9月4日中午,姜堰交警大队梁徐中队民警接110指令,梅垛一路口,轿车与电动车相撞。
民警向双方了解情况时,闻到轿车驾驶人王某(化名)身上有股酒味,于是现场对其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28.4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驾驶员王某坦言,午饭时喝了点酒,因为是中午,又是乡村小道,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民警进一步调查了解到,驾驶人王某驾驶的轿车还是借的别人的。轿车驾驶人王某不但要承担治疗费用、护理费用、补偿费用、修车费用以及数额1000元的罚款,其驾驶证还要被吊销6个月!这样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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