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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6 15: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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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江苏泰州
网友您好!
关于蓝岳相府12、16、17、18号楼不动产权证暂未能办理事宜,前期我局约谈蓝岳相府开发企业负责人,并要求其进行书面答复。4月2日,开发企业给出书面答复:“争取2020年年底前办理好蓝岳相府12、16、17、18号楼房屋所有权证明。”
针对蓝岳相府12、16、17、18号楼部分手续不齐全,我局安排专人服务蓝岳相府开发企业,帮助其与各部门对接,完善所缺手续。5月27日,我局发函至蓝岳相府开发公司,催促其务必抓紧时间与相关部门对接,完善各项手续,确保不超过承诺期限。6月9日,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至蓝岳集团总部上门送达函件,要求其妥善解决,并明确专人处理姜堰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
由于业主与开发企业之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开发企业的违约行为有相关条款制约,也建议业主们收集证据,从法律层面维护自身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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