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泰州市姜堰“皇廷御苑”小区的业主们。去年皇廷御苑通知我们办理交房后,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购房合同、还有当初买房时看到的沙盘,以及当初售楼部销售人员的介绍”都与”实物房子”存在严重的差异。 上述问题,由于我们在皇廷御苑售楼部经过多次的沟通、维权无果,现含泪恳请政府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请求把阳台多收一半面积的钱,以现金的方式退还给我们。详情如下: 一、10-15幢楼,我们的购房合同上注明:南阳台“非封闭式”(算我们一半面积)现在开发商“私自做成全封“,实测面积是全部面积,按照“全部面积”收取的房款。违背了购房合同。上述内容追加说明如下: 1、开发商未履行“购房合同”的“该项内容”; 2、购房后,截至目前,我们未收到相关变更或补充协议说明“该项问题” ; 3、我们是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私自更改南阳台的实测面积以谋取更多费用。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在网上回复我们了(见下图)。那么请问开发商、各位领导,我们业主要为你们自己内部沟通不畅,买单吗?
二、都是同一个小区,5-9号楼,阳台就是非封闭,算一半面积。而我们10-15号楼,就私自全封闭,违法合同。请见下图(两个楼栋阳台测绘的对比)
皇廷御苑小区10-15号楼全体业主 2020-5-9
9号楼测绘阳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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