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姜堰某企业忽视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性,聚众上班
近期,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要求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为切实加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有余规定,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延迟我省企业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兴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兴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兴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通知指出,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姜堰某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不属于省办公厅延迟复工通知的指定相关类型企业;且在姜堰地区生产规模较大,员工人数较多,利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扩散。 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该病潜伏期一般为3~7天,最短的潜伏期为一天发病,最长的潜伏期是14天;潜伏期具有传染性。该病主要通过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密闭、不通风场所可能存在气溶胶传播风险,病毒存活时间可达到2-3天,对此,需加强预防和隔离处理。 多数患者初始症状为发热、乏力和干咳,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等严重表现。但部分患者患病后无发热、咳嗽等典型症状。目前,缺乏针对病原体的有效抗病毒药物,以隔离治 疗、对症支持治疗为主。 如果在疫情期间,有1例病患不知其患病情况下带病上班,那么,该病毒可能会在短期内以近2的倍数扩散,致更多人患病,并且如果员工携带病毒至自己的住处,传播给家庭成员或同伴;那时后果将不堪设想! 疫情当前,特别是人数较多的企业,更应响应国家号召,避免聚众现象,保证员工生命安全!而绝非为一时之利,错失员工对企业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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