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9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罗塘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群租房进行检查,发现辖区罗塘街道王石村某出租房内的租住人员刘某、林某等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且出租房屋房主俞某也未向公安机关报备房屋租赁情况。
了解情况后,姜堰分局对俞某进行口头传唤并约谈。根据《江苏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依法对其进行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开出了姜堰首张因出租房屋未登记承租人信息的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为扎实推进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打击出租房屋违法违规行为,连日来,姜堰警方统一部署,集中警力,全方位开展清理、打击群租房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该局治安大队分成四个工作督查小组赴全区15个派出所进行督查指导,行动中全区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核查群租房139户次,发现安全隐患356处,已当场整改278处,发放整改通知书78份,张贴《关于加强群租房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300余份,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起,行政处罚8人,其中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案件5起;因堵塞疏散通道、封闭安全出口和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被消防部门处罚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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