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8日上午6点25分左右,娄蒋公路大伦南河中桥南侧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刮蹭的交通事故。 事发时,一辆由南向北正在靠边停车的电动自行车,被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刮蹭后倒地,肇事电动车在停车观望后随即离开现场。事故造成66岁妇女孙某右小腿严重外伤,目前仍在住院治疗。 肇事者为女性,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是一辆深红色微型电动车,年龄在35-40岁左右,中等身材,事发时,上身着紫红色上衣,长发盘头。电动车乘坐人为一名黒衣男孩,臂挎一只浅黄色书包。结合路边监控画面和肇事者行驶时间和方向,公安机关初步判断,肇事者当时应是送小孩去大伦初级中学上学的可能较大。 公安机关恳请知情者提供线索,同时敦促肇事者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联系电话:110 15189988910(许警官) 姜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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