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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顾高镇芦庄村村民孟女士致电本报热线:2月8日上午11时许,我骑电动车从集镇购年货回家,看到村民宋某持刀站在路上乱舞。我和村民担心追砍,只好绕道行走。民警到场,才控制住对方,送往医院治疗。
43岁的宋某是精神病患者,与70多岁的父母住一起。当天早晨,父母下田干活去了,没有及时提醒宋某服药。当天上午11时许,宋某发病,持菜刀冲到门口的路上,见人就骂,遇车就拦,不时追着挥舞手中的刀,扬言抓到一个就砍一个。村民见状,纷纷避让,并报警。姜堰公安局顾高派出所民警王跃军,凌卫民带领导两名辅警,赶到现场,兵分两路。王跃军和一名辅警站到宋某的前方,劝宋某放下刀,并不时向对方靠近,吸引宋某的注意力。凌卫民和一名辅警绕到宋某的身后,趁其不备,抱住对方,夺下手中的菜刀,消除了安全隐患。随后,民警征求宋某的父母的意见,用警车将宋某送往姜堰益民精神病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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