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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姜堰,长在姜墟。对姜堰的爱始终如一。我们大姜堰处处走在全国的前列
今天说的这件事走在了前列,可不是值得歌功颂德的好事,位于罗塘街道髙新技术产业园内的,被园区四面包围了的大林组,小林组,在全体组民至今无觉察的情况下,于23年完成了征收程序,无预公告,没见到征收公告,更未见到征收批文,土地还是那个土地,自建原住宅仍是那个住宅。混然不知中被街道告知,己征收了。
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农民不能理解,什么是征收,什么是己经完成了征收程序。百度,千问,A1搜索的结果都和街道告知的不符,难道街道办事处又一次走到3全国的前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局部进行了升华?或者说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虚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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