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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罗塘街道坑惨了的大林组,二十年前罗塘街道高新区初建,我们奉献了全部耕地,政府规划我们现居住地为二类工业用地,并依法给我们买了职工社保(十五年),恶梦开始了,政府的商人属性出来了,把原来规划为居住区的原群舍村南边四个组,因为有大宗土地转让,改了规划集体搬迁了,对我们组不光是不执行规划,反而把污染严重的企业安排在居民区边上,二0一二年经村民无数次抗争,省环保厅派员实地考察,收文件认为大林组不适合居住,并今原维农生物化工厂限时搬迁,事情到此村民们似乎看到了希望,可现实再次打了政府的脸,不光是拒不执行规划局规划,而且将电镀工艺类企业安排在原维农生物化工厂靠居民区一侧,并且不顾泰州市关于躁声环境区域划分的文件,将我们二类村庄划为三类工业排放标准,并且对这种强持续躁声及高毒性气体排放(重金属铬镍等)的企居敏感区不作为重点监测地,在居民多次反映问题后,仅仅环保局一次性在反映问题的影响区做了一次无监督的测评,认为三类工业排放达标。居民们再次反映无仍何部门到现场实查。而且政府对规划局二五年最新规划仍然坚持规划是规划,执行是执行,并且在二五年五月园区回复规划执行问题时,表示园区在二五年底重新编制规划。没想到打脸如此之快,二五年六月三水网就公布了园区对后时,孔元,周埭纳入征用的公示。而且姜堰区各乡镇纷纷公示了村庄居住规划,可悲的是这一次我们唐元社区又成了姜堰区唯一的例外。现在的我们客观的如实提出如下疑问
1:当年为失地农民购买的一次性置换十五年职工社保(泰市发改委公开报道)社保局签字盖章了的职工社保不能与企业缴纳职工社保相连接,那么同时接受两份社保缴纳法律依据是什么
2:政府不执行规划可以理解为本组再无大宗土地出让,执行规划不划算,但是这不是安排高污染业与居住区无大气污染安全距离的理由吧,政府既然多次批准,既不执行又不修改规划,导致我们这饱受严重的工业污染,燃气进不了村,道路河流,生态环境不能保证。难道是规划仅仅是为工业污染排放降级提供借口吗?
3:环保局及各级政府在民众多举报后仅仅来了一次无监督测量,就认为三类达标,然而在本组因另一个非本组居民(因为被举报人如实地反映了在他当村民组长期间处理的另一件事导致了举报人不满)举报了本组一个个体家庭木工作坊。(四邻认为无任何影响),在自家院内作业。各执法部门,街道环保主管,运输执法,城管,应急,多个部门先是单一监察,后又联合检查。更可怕的是环保执法躁声测定在被举报人院内测定超标十分贝,并′于九月十七日再次到这家测试(邻居家瓦木工在装修,狗对陌生人哮犬,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的数据认定合规与否。
4:在联合执法检查时本组居民请求各执法部门去离现场二百米处的另一民众举报现场实地考察时,无一部门响应,反倒是去社区做协商(不允被举报人和民众代表在场)。在十七日环保局到被举报人家中测试吋民众再次要求以相同的手法和距离到二百米处实测时,被环保局人员公然拒绝,理由是只执行热线工单,当民众当面电话给热线要求环保局人员接热线电话时再次被拒。
终上所述本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同时对基层政府这些做法表示疑惑。恳请广大民众给我们支支招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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