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4-4-25 09: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德国
国家层面,住建部、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刚于4月12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涉及新建农房的内容,包括:
保障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鼓励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结合新村建设和旧村整治,因地制宜安全建设农房,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合村并居搞大社区。
农村低层住宅可以选用标准设计图集,委托乡村建设工匠施工。各地要以县域为单元,因地制宜推广各类新型建造方式,编制具有地域特色、乡土特点的农房标准设计图集,免费供村民选用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标准设计图集应当包括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重要节点大样等。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建筑设计单位和专业人员提供农房设计服务,满足村民个性化建房需求。
乡镇人民政府要统筹建立联审联办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农房用地、规划、建设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