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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7 10: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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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江苏
本帖最后由 医保分局 于 2023-2-17 10:43 编辑
网友您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不需回参保地零星(手工)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类型包括:
1、长居异地备案: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凭身份证、户口簿、异地居住证明、单位外派证明等材料办理长居异地备案,允许参保人“多地备案”。
2、转外就医备案:
经我市二级及以上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后,参保人即可在医院办理转外就医备案。
3、自主外出备案:
未持有备案所需材料的参保人,可拨打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自主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详情可电话咨询:0523-80579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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