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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曝光] 指鹿为马,颠倒黑白,还有王法可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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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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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4 15: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上海
请市.区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及广大网友明鉴,看图说话(现场照片附后):对照现场照片一目了然,依照法律条文白字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明摆着在住宅面积严重超标(建筑面积高达近280平方,远远超出《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规所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是周边普通老百姓的双倍)的基础上仍然在违法外扩。面对疯狂的有组织有计划的违法圈地行为(借名义上的违规扩建院墙实为后续建筑做准备),但就是这么明显的违法扩建行为仍然得以得逞,违建过程中各种经典的借口让人让大跌眼镜,不得不说法规政策在基层村镇潜规则下已经被虚化掏空,成为一纸空文,可以借历史原因/建房纠纷/村民会议/等令人瞠目结舌的借口来规避监管甚至于暗中串通沆瀣一气。溱潼镇冯庄村(合并后)是一个比较大的村庄,这些年承蒙党的政策好,修桥铺路搞建筑搞美化不断,作为打工的村民由衷的感谢政府的好政策,但基层阳光背后的阴影下,这样令人大开眼界的违法行为确是实实在在的发生存在着,从开始查处要求恢复原状   退让至封闭窗户写保证书    直至现在的肆无忌惮,违建专业户的违建意图仍然在有计划有组织推进,层层退让背后的原因令人深思,实在忍不住发出灵魂三问:1,上述所有借口成立吗?买卖宅基地就不受法律约束还是法律不适用于溱潼镇的冯庄村?2,面对事实超标且继续扩建,是应该以现有法规来纠正所谓的历史错误遗留还是任由违建行为持续进行继续错上加错?3,所谓的纠纷与历史遗留影响公平公正与法治和谐吗?照片与事实呈现着,人可以善变但现场的建筑面积和实况照片不会撒谎,到底是否在扩建我相信广大网友及政府部门领导的眼光是雪亮的,再多的拙劣表演和借口也掩盖不了事实,再多的阴霾也挡不住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阳光!
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法规部分条文摘录:
第五十九条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不满十五分之一公顷(一亩)的县(市、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一亩)以上的县(市、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区宅基地面积的标准,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结合农村村民实际居住需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六十条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过上述标准的,申请移建、翻建和扩建房屋时,宅基地面积须按上述标准核减。 f4d157b024132cd5fbd4807a3b95ee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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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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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8 14:46:45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泰州
这是什么范围内的责任?市区镇村四级都管不了吗?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举报。
回复 赞同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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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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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6 19:42:39 来自姜堰人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泰州
没人管吗,农村现在也不肯随便盖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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