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手机扫码登录更安全

广告
查看: 53712|回复: 0

天热易“上火” 注意控制“火热”情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5-29 10: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泰州
  夏季来临,天气逐渐炎热,人的情绪波动加大,容易冲动。有时因一句话或一件小事,一言不合就翻脸,争面子斗怄气,以打架来抒发内心火气。但往往得到的结果就是互相伤害的同时,还要面临法律的处罚。
  打架斗殴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少见。从简单的互相推搡到撕扯扭打,更有甚者拳脚相加,冲动时随手抓起危险物品,导致严重后果。这不仅伤害双方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同时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呢?
  1、对于因纠纷引起的打架,伤情等级构成轻微伤以下伤害的,构成行政案件。经双方自愿,可以由公安调解处理。若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伤害程度达到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刑事案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另有规定的除外。
  警方提醒:打架斗殴是违法的行为,在承担法律后果的同时,当事人受到处罚,给双方家庭带来不良影响或者经济负担,有时甚至带来永远的伤痛,毕竟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因此,遇事要冷静处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不要冲动成“魔鬼”,最终受到冲动的惩罚。打架成本高,伤人伤己伤钱包。最后,警方提醒大家,不要把正当防卫作为打架的理由,正当防卫适用的范围是有严格界定的哦!(江苏省公安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x

关注人网公众号

网站申明:本站所有言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本平台仅提供视频、图片信息存储服务。

备案信息:苏ICP备16035471号-4 | 苏ICP备16035471号-5A | 苏ICP备16035471号-6X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