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6日下午1点多,兴泰派出所接到报警,受害人称自己船上的东西被别人偷走,民警迅速赶到报警人地址兴泰三泰船厂,受害人称嫌疑人已经驾驶自己的船逃走,民警研究了附近水陆分布,以及船行驶的痕迹,初步研判嫌疑人应该驾驶船只向溱潼逃窜,由于兴泰派出所并未配备警用船只,民警当即决定兵分两路,一路走陆路,由侦查人员开车向溱潼驾驶,并沿着岸边寻找可疑船只,另外一路,由民警借用一只速度较快的民用船只沿着兴溱河向溱潼沿河追击,在开船驾驶了15分钟左右,民警开船在视线内看到了嫌疑船只,并且加足马力,将嫌疑船只逼停在溱潼西大河码头,并将嫌疑人带至兴泰派出所进行讯问。经讯问,嫌疑人嵇某,30岁,镇江丹阳人,一直从事船运生意,近来生意不太景气,于是动起了歪脑筋,遂在无人看守的船上寻找是否有值钱的东西,当天其将船停在受害人的船只旁边并用缆绳将两只船连在一起,上船找值钱的东西,再将值钱的东西拿回自己船上后,忘记将连接两只船的缆绳解开,受害人看到自己的船和别人的船连接在一起的,遂去问嫌疑人,嫌疑人辩解称是借来固定船只的,并将缆绳归还给受害人,受害人心生怀疑,遂去船舱里查看物品,在发展自己船舱内物品丢失后,再出来的时候,却发现嫌疑人已经驾驶船逃走,遂报警。民警在嫌疑人船上搜查到被盗的物品,在铁的证据面前,嫌疑人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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